金属材料元素分析送样要求(湿法)
发布日期:2020-03-14 17:17:24
总则
金属材料化学成分检测用试样原则上应取自成品。若成品难以进行机加工、无法从成品上直接取样或其它原因不能获得足量,可提供生产成品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原材料和半成品应与成品具有关联性和一致性。
一 医用不锈钢
1 金属元素、碳、硫元素:制备屑状样品3g~5g。
2 氮元素:如具有机加工条件,请使用线切割等方法在成品上制取直径为3mm的圆柱状试样,试样总量不少于3g~5g,表面应光滑、无污渍;不具备机加工条件,提供成品的量应保证能制取上述试样量。
二 医用钛及钛合金
1 金属元素及碳元素:制备屑状样品3g~5g。
2 氧、氮、氢元素:如具有机加工条件,请使用线切割等方法在成品上制取直径2.5mm为圆柱状试样,试样总量不少于3g~5g,表面应光滑、无污渍;不具备机加工条件,提供成品的量应保证能制取上述试样量。
三 医用钴基合金
1 金属元素及碳元素:制备屑状样品3g~5g。
2 氧、氮元素:如具有机加工条件,请使用线切割等方法在成品上制取直径3mm为圆柱状试样,试样总量不少于3g~5g,表面应光滑、无污渍;不具备机加工条件,提供成品的量应保证能制取上述试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