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领取规定

发布日期:2021-10-12 13:55:02

1、领取检验报告原则

根据我规定,缴清全部费用,取走检测样品方能领取检验报告。

2、现场领取报告所需证明文件

2.1、检验委托书中明示的联系人领取检验报告:出示检验委托书或领取报告通知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

2.2、非检验委托书中明示的联系人领取检验报告:出示上述证明文件之外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3、邮寄报告

客户如需邮寄检验报告请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写明检验任务号、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检验委托单位公章;传真至010-57901601(或发邮件yangmei@bimt.org.cn

4.检验样品(或余样)领取

4.1检验工作完成,检验人员按院内相关程序要求办理回库手续后,业务部及时通知委托方前来领取样品(或余样),委托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协助本院尽早取回样品;

4.2 委托单位应持“样品登记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受理大厅办理样品(余样)领取手续。如“样品登记单”丢失,领取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