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检样品标签要求

发布日期:2021-10-12 16:40:15

客户办理样品入库时,样品应包装完整且有中文标签或铭牌,标签或铭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应与委托书上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无正规标签的样品,需贴有临时标签,临时标签具体要求如下:

材料类产品在检验依据中有项目需特殊制样的,可针对该检验项目提供制样后的样品,该类样品临时标签信息除应体现与委托书上样品名称一致的信息外,还应明确该样品适用的具体项目,例如“***(产品名称)-拉伸试样”等。

生物相容性检验样品,临时标签信息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编号、生产单位、消毒/灭菌级别及方式(若适用)。